| 实施家电下乡 落实惠民政策-----家电下乡宣传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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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1-06 18:44 文章来源:扶风县经济贸易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广大农民朋友们:
家电下乡是国家对农民群众购买指定家电产品,并由财政部门给予一定补贴的一项农村家电推进工程。
凡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由08年12月1日—2012年11月底每户限购彩电、冰箱(柜)、手机和洗衣机各一台(部),并享受国家13%补贴。这四类产品的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电冰箱(含冷柜)单价不超过25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洗衣机单价不超过2000元。
凡具有农业户口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提出申请并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的所有农民,由财政以直补方式给予销售价格13%的资金补贴。
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为期4年。每户每类家电下乡产品补贴数量不得超过1台(件)
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应事先了解家电下乡的有关政策,了解家电下乡试点产品型号、最高限价和销售网点名单,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在县内任何一家经过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补贴类家电产品,索要正规发票。开箱时要注意验证及保存产品标识卡,并以此作为申领补贴的重要凭证。
农民购买后,在规定时间内,持购买产品的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购买人粮补储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财政所领取补贴。
谢谢!
扶风县经济贸易局
二00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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